局属各单位:
接供电局通知,从今年11月20日起,电费价格又一次进行了调整。根据我局的具体情况,经研究决定,调整后的电价如下:
本单位职工家属用电每度0.48元;
局属各单位用电每度0.89元;
商业性质用电每度1.16元;
调整后的电价从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起执行。
二0一0年一月七日